近日網上流傳了一個汽車和飛機搶道的視頻:
那么誰對誰錯呢?在飛機活動區域的汽車和飛機誰有優先權?汽車在飛機活動區域需要遵守什么樣的規則?這個在民航的規章上有明確的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70號《民用機場航空器活動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CCAR-331SB-R1)明確規定:
第五章車輛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在航空器活動區行駛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指定的通行道口進入航空器活動區,接受值勤人員的查驗;
(二)機場管理機構可根據本機場的實際情況,實行分區限速管理,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
(三)行駛到客機坪、停機坪、滑行道交叉路口時,停車觀察航空器動態,在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
(四)遇有航空器滑行或被拖行時,在航空器一側安全距離外避讓,不得在滑行的航空器前200米內穿行或50米內尾隨、穿行;
(五)行李車拖掛托盤行駛時,掛長3.4米、寬2.5米的大托盤不得超過四個,長1.9米、寬1.8米的小托盤不得超過六個。拖掛的貨物重量不得超過拖車的最高載量。行李車在拖掛托盤行駛時不得倒車。
(六)機動車輛穿行跑道、滑行道、聯絡道或在跑道、滑行道、聯絡道作業時,應當事先征得空中管制部門或機場管理機構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區域、路線穿行或作業。
(七)駛入跑道、滑行道、聯絡道作業的機動車輛應當配備能與塔臺保持不間斷通訊聯絡的雙向有效的通訊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規定穿戴反光服飾。
國有國法 行有行規
隨著飛機機載設備、飛機結構和發動機可靠性的提高,空中發生事故的幾率越來越小。但是因為航班流量的增加,人員的疲勞增加,地面發生事故的數量和概率都越來越大。比如荷蘭的史基浦機場,近期就發生多起地面事故。
飛機上沒有倒后鏡,飛行員的觀察范圍有限,而飛機因為受到碰撞后維修費用和停場費用極高,所以對于在地面運行時,飛機一般會優先與地面車輛,這個也是情有可原。
而且這些優先也是很多教訓換來的。
希望以后不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以保障航班正點,旅客安全、安心出行。